6.3.3、溶剂配制
按GB/T 17657-1999中的4.12.5规定进行。
6.3.4、仪器
6.3.4.1、检测容器,材料:丙烯酸树脂,容积40L。
6.3.4.2、吸收容器,材料:聚丙烯或聚乙烯,直径57mm,深度50mm~60mm。
6.3.4.3、除金属支架、干燥器、结晶皿外,其他按GB/T 17657-1999中4.12.2的规定。
6.3.5、试样
试样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被测表面积为450cm2。密封于乙烯树脂袋中,放置在温度为(20±1)℃的恒温箱中至少1天。
6.3.6、试验程序
6.3.6.1、甲醛的收集
吸收容器装入20Ml蒸馏水,放在检测容器底部,试样置于吸收容器上面,测定装置在(20±1)℃下放置24h,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此溶液为待测液。
6.3.6.2、甲醛浓度的定量
按GB/T 17657-1999中4.12.6.2进行。
6.3.6.3、标准曲线绘制
按GB/T 17657-1999中4.12.6.3进行。
6.3.6.4、结果表示
按6.2.2。
6.4、气候箱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
6.4.1、原理
将1m2表面积的样品放入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气候箱内。甲醛从样品中释放出来,与箱内空气混合,定期抽取箱内空气,将抽出的空气通过盛有蒸馏水的吸收瓶,空气中的甲醛全部融入水中;测定吸收液中的甲醛量及抽出的空气体积,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甲醛量,以毫克每立方米(mg/m3)表示,抽气是周期性的,直到气候箱内的空气中甲醛浓度达到稳定状态为止。
6.4.2、设备
6.4.2.1、气候箱
容积为1m3,箱体内表面应为惰性材料,不会吸附甲醛。箱内应有空气循环系统以维持箱内空气充分混合及试样表面的空气速度为0.1m/s~0.3m/s。箱体上应有调节空气流量的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装置。
空气置换率保持在(1.0±0.05)h-1,要保证箱体的密封性。进入箱内的空气甲醛浓度在0.006 mg/m3以下。
6.4.2.2、温度和相对湿度体调节系统
应能保持箱内温度为(23±0.5)℃,相对湿度为(45±3)%。
6.4.2.3、空气抽样系统
空气抽样系统包括:抽样管、两个100mL的吸收瓶、硅胶干燥器、气体抽样泵、气体流量计、气体计量表。
6.4.3、试剂、溶液配制、仪器
6.4.3.1、试剂按GB/T 17657-1999中4.12.3的规定。
6.4.3.2、溶液配制按GB/T 17657-1999中4.12.5的规定。
6.4.3.3、仪器除金属支架、干燥器、结晶皿外,其他按GB/T 17657-1999中4.12.2的规定。
6.4.4、试样
试样表面积为1 m2(双面计。长=1000mm±2mm,宽=500mm±2mm,1块;或长=500mm±2mm,宽=500mm±2mm,2块),有带榫舌的突出部分应去掉,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
6.4.5、试验程序
在试验全过程中,气候箱内保持下列条件:
温度:(23±0.5)℃;
相对湿度:(45±3)%;
承载率:(1.0±0.02)m2/m3;
空气置换率:(1.0±0.05)h-1;
试样表面空气流速:(0.1~0.3)m/s。
试样在气候箱的中心垂直放置,表面与空气流动方向平行。气候箱检测持续时间至少为10天,第7天开始测定。甲醛释放量的测定每天1次,直至达到稳定状态。当测试次数超过4次,最后2次测定结果差异小于5%时,即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最后2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即为最终测定值。如果在28天内仍未达到稳定状态,则用第28天的测定值作为稳定状态时的甲醛释放量测定值。
空气取样和分析时,先将空气抽样系统与气候箱的空气出口相连接。2个吸收瓶中各加入25mL蒸馏水,开动抽气泵,抽气速度控制在2L/min左右,每次至少抽取100L空气。每瓶吸收液各取10mL移至50mL容量瓶中,再加入10mL乙酰丙酮溶液和10mL乙酸铵溶液,将容器瓶放至40℃的水浴中加热15min,然后将溶液静置暗处冷却至室温(约1h)。在分光光度计的412nm处测定吸光度。与此同时,要用10mL蒸馏水和10mL乙酰丙酮溶液、10mL乙酸铵溶液平行测定空白值。吸收液的吸光度测定值与空白吸光度测定值之差乘以校正曲线的斜率,再乘以吸收液得体积,即为每个吸收瓶中的甲醛量。2个吸收瓶的甲醛量相加,即得甲醛的总量。甲醛总量除以抽取空气的体积,即得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值,以毫克每立方米(mg/m3)表示。由于空气计量表显示的是检测室温度下抽取得空气体积,而并非气候箱内23℃时的空气体积。因此,空气样品的体积应通过气体方程式校正到标准温度23℃时的体积。 |